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二十多年前成立之時,投資市場及產品迅速發展,金融市場之間的關係日趨緊密,成為當時促使證監會成立的其中兩大因素。時至今天,這些因素非但沒有減退,更隨著全球市場趨向一體化而帶來更深遠的影響。作為香港四家金融監管機構之一的證監會,亦面對愈來愈複雜的市場環境。令人欣慰的是,即使市場不斷轉變,但證監會一直秉持成立宗旨,克服重重挑戰。以最近的環球金融危機為例,香港的金融體系亦能保持穩健,沒有出現系統缺失。

健全的基礎建設仍需不時加以完善,方可配合新的需要,因此證監會以優化立新為首務,採取適當的措施應對市場轉變、修正缺失,從而維持市場秩序、確保證券及期貨業穩健發展,重建投資者信心。

證監會是香港證券及期貨業的法定監管機構,成立於1989年,即股災發生之後的第二年。本會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賦權力,由專業人士獨立管理但須最終接受政府問責。我們與其他金融監管機構通力合作,致力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職責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作為法定機構,證監會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界定的範圍行使職權,並肩負以下責任:

  • 建立並維持具有競爭力、效率、公平性、秩序及透明度的證券及期貨市場。
  • 幫助公眾了解證券期貨業的運作。
  • 保障投資者。
  • 盡量減少市場上的犯罪行為及失當行為。
  • 減低證券及期貨業的系統風險。
  • 協助政府維持香港的金融穩定。

上述職能可進一步劃分為監管市場、市場發展及投資者教育三大範疇。從上圖可看到,證監會以有效的分工架構及適當的制衡措施,妥善履行《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明的職責。

證監會如何運作

箭咀顯示了兩項職能之間的流程。證監會的規管工作始於制訂從業員加入業界須符合的準則,然後在不同層面展開監督工作,以確保中介人、市場參與者及市場營運機構守法循規。如發現任何違規活動,證監會將進行調查,並會對違規者採取執法行動,處以紀律制裁。此外,所有投資產品都必須符合既定準則,才會獲認可以發售予公眾。

監管市場

監管目標

確保業界和市場人士可在公平而穩健的環境之下經營業務或參與市場運作。

如何監管

監管工作的第一步是制訂標準,繼而監察合規情況,最後對違規者作出遣責或處分,以遏止失當行為。證監會為負責監管的一切市場活動制定規則標準,持牌中介人及各類市場參與者均須遵從有關的準則。

發牌: 在發牌制度下,所有從業員(無論公司及個人)均須符合準則要求,才可獲發牌照或繼續持牌以進行證券交易、就證券及期貨合約提供意見、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以及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等十類受規管活動。自2011年6月1日起,證監會並已就第10類受規管活動(提供信貸評級服務)展開監管工作。

監察中介人: 我們發出守則、指引及通函,向從業員說明他們必須遵守的準則,此外,為監察持牌人的操守及持牌法團的財務穩健性,我們要求他們定期匯報並會進行視察。

監察市場: 為確保市場運作暢順,我們負責監督市場前線營運機構—即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的交易所及結算所,亦有系統地監察所有市場活動,包括各類投資者、從業員、中介人及上市證券發行商等市場人士的活動,同時監督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所使用的交易平台系統及科技。

企業融資: 我們監察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在監管上市相關事宜方面的表現,並要求進行收購或私有化的上市公司給予所有股東平等待遇,適時披露充分的資訊,以確保市場持正運作、信息流通,讓投資者獲得公平的對待。

執法: 執行法規對監管市場至關重要。證監會獲賦權進行調查及紀律處分,懲處違規或行為失當的人士,確保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各層面的參與者均守法循規。本會亦可透過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及法院打擊市場失當行為。

認可產品: 為保障投資者,若干投資產品及/或其銷售文件必須先獲證監會認可,方可銷售/派發予公眾。證監會已就特定產品發出守則及指引,詳列這些產品及文件必須符合哪些要求方會獲得認可。

促進發展

市場發展目標

在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推動證券及期貨市場創新,讓其持續穩健發展。

如何促進發展

金融市場能否蓬勃增長,往往取決於其預測、應變及改善能力,我們亦以此作為其中一項重要職責,並從以下四方面著手,積極推動市場發展:配合產品多元化發展、評估另類交 易機制、為中介人提供有利發展業務的環境,以及加強香港與其他地區(特別是內地)的合作關係。

產品: 有別於一些以質素為本(merit-based)實施監管的市場,香港的監管制度不會預先確定產品的適合性。取而代之的是,我們要求所有產品的銷售文件及推廣材料均載有充分而準確的資料,讓投資者作出有根據的決定。投資產品必須符合有關產品守則所列明的適用結構性規定及有關發行商的資格要求。不論產品屬甚麼類別,我們均會留意國際趨勢,在鼓勵業界創新與保障投資者之間達致平衡。

市場: 除了監察前線市場營運機構的表現,我們亦密切注意全球各地擴展交易渠道的趨勢。由於場外交易漸趨普及,本會其中一項主要任務是監察另類交易平台的發展,例如香港的黑池交易發展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制訂監管對策。

跨境聯繫: 毫無疑問,香港是連接中國內地與國際市場的主要平台。通過合作協議、會議、研討會、工作接觸及員工借調等安排,我們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緊密的溝通和合作關係,協助推動內地的集資活動。

我們又與各地監管機構合作,積極參與不同範疇的國際準則釐定工作。本會的高級行政人員定期參與由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舉辦的會議,與同業交流意見。我們亦參與有關常設委員會的工作以及金融穩定委員會推行的多項舉措。

教育

教育目標

致力推行投資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資者利益、推廣正確的投資態度為最終目標。

如何教育投資者

我們相信,要協助投資者作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除了制訂保障措施(例如中介人必須提供合理適當的建議)之外,亦要令投資者了解市場運作及投資產品風險。證監會是香港唯一獲法例賦權推行投資者教育的監管機構,一直致力加深公眾對投資的認識。我們通過定期刊物、印刷媒體、講座、電視及電台節目、廣告以至〈學‧投資〉網站等不同的媒介接觸公眾,鼓勵香港投資者建立明智而負責任的投資態度。就投資者教育工作而言,本會目前的首要任務是協助政府成立投資者教育局,以增進公眾的金融知識,幫助公眾作出更有根據的理財決定,妥善管理自己的財富。

經費來源

證監會在政府體制以外運作,在過去逾16年以來,本會的經費一直來自交易徵費及向市場參與者收取的費用。2010年10月1日,我們第四次調低證券及期貨交易徵費,現時證券交易徵費為0.003%,遠低於最初設立徵費機制時所收取的0.0125%。

投資者賠償基金

無論證監會如何努力,亦無法杜絕市場的內在風險,中介人結業倒閉的情況仍有可能發生。因持牌證券行或註冊機構違責而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可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I部成立的投資者賠償基金申索法定賠償;該基金由本會的附屬公司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每名申索人的賠償上限為150,000元。

返回頁首
網站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