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持續增長,我們專注拓展市場的深廣度、簡化行政程序,同時加快處理程序,提高效率。我們亦與各地監管機構緊密合作,更重要的是,本會與內地相關機關維持有建設性的溝通,使市場人士能受惠於內地市場發展帶來的種種機遇。
內地開放人民幣市場成為年內全球市場熱話。市場預期人民幣升勢持續,人民幣計價投資產品的需求亦隨之增加。在過去近二十年來,香港是內地企業的主要集資中心及通往全球的門戶,因此能擔當獨有角色,拓展人民幣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角色。
去年,我們其中一項新的首要工作是支持政府依循內地的策略性發展方向,支持香港成為首個人民幣離岸中心。我們除了就一般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亦與本地及內地的業界參與者探討開發人民幣計價投資產品,推動人民幣業務在香港的發展。
認可人民幣投資產品
建基於香港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的發展,本會年內認可了首四隻零售人民幣計價基金,這些基金主要投資於在中國內地境外發行的人民幣計價債務工具,並必須以人民幣為認購及贖回單位。
同時,我們在2011年4月初認可了首隻以人民幣計價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地產基金),逐步擴展人民幣投資產品的種類。該房地產基金是首隻在中國內地境外上市及交易的人民幣計價產品,雖以股份形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買賣,但其特點與定息工具類似,均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定期收入來源。此房地產基金由首次公開認購、交易以至結算交收均以人民幣計價。
鑑於人民幣房地產基金屬嶄新的產品,為確保市場本身、其系統及基礎設施以至中介人及投資者已準備就緒,我們在認可該首隻人民幣房地產基金前,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緊密合作,並成立聯合工作小組研究各相關事宜。
這些人民幣計價投資產品的推出,標誌著香港發展為離岸人民幣中心及人民幣匯率正常化取得重要里程碑,也確定香港的市場基礎設施有能力支持人民幣投資產品銷售予散戶。
為人民幣證券上市作好準備
我們與市場營辦商合作,就人民幣計價證券的上市、交易、結算及交收協助業界及投資者作好準備,另外亦與相關當局及各方協商處理潛在事宜,及幫助證券行做好準備工作:
- 在2010年8月及2011年3月,我們與多個經紀業組織、金管局及香港交易所舉行會議,商討人民幣計價上市證券交易及結算的運作事宜。我們並要求該等業界組織促請旗下成員為人民幣上市證券業務作好準備,包括參與香港交易所的系統及程序測試、在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開立指定人民幣銀行戶口作結算之用、研究是否需要安排信貸融通,以及處理人民幣交易印花稅徵收事宜等。
- 與股份過戶處、保薦人、託管人、收款銀行及有意發行人民幣證券者等市場人士舉行會議,探討與發行此類證券有關的運作事宜。
- 2011年3月,我們與香港交易所安排為整個市場進行端對端測試,讓市場參與者可確定其系統、運作及人力資源能否妥善處理人民幣上市證券的業務。香港交易所網站載有成功完成測試及確認已準備好處理此類證券交易的市場參與者名單,以便公眾參閱。為協助證券行做好測試準備,我們與香港交易所合辦了三場簡報會,並向證券行發出通函、常見問題及查檢表。
除了人民幣相關事宜外,年內我們亦與內地緊密合作,在其他範疇促進市場發展。
落實《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新措施
本會在多方面協助政府根據2010年5月簽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七(《CEPA補充協議七》),制訂關乎證券業的具體合作措施,我們亦多次與內地監管機構協商,以落實相關建議的細節。根據《CEPA補充協議七》,追蹤香港上市股票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將於適當時候在內地推出市場,我們亦作好安排,使合資格內地期貨公司可依法在香港成立附屬公司。
其他跨境合作
本會多次參與政府高層官員與內地機構的會議,以制訂及推行各項有利香港市場的內地相關政策,並確保獲得中央政府的支持,鞏固合作關係。我們以下列方式支持政府的跨境合作措施:
- 加強香港與北京、上海、廣東省及深圳等內地省市的連繫,包括:參與粵港金融合作專責小組的第二次會議,商討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內的合作建議;參加京港金融服務合作洽談會;與深圳政府官員探討香港與前海在金融服務業的發展機會;就如何加強和擴展香港與上海及深圳的合作,向政府提供意見;
- 參與其他多個會議或在會議上發表演說,當中包括滬港金融合作第一次工作會議、上海世博金融論壇及2011年亞洲金融論壇;
- 在內蒙古海拉爾舉行的第42屆《監管合作備忘錄》會議上,本會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及內地和香港的證券交易所交流意見,討論重要的市場議題及跨境產品的發展;
- 在2010年10月舉行的第18屆諒解備忘錄會議上,本會與中國證監會機構監管部討論香港與內地證券市場的發展,以及其他共同關注的事宜;及
- 與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代表會面及交流意見,爭取他們支持多項有助加強香港成為離岸人民幣中心及中國境內集資中心的措施。
為掌握內地最新監管發展,本會繼續與內地溝通並提出各項有利的政策,以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時成為內地金融改革及開放市場的試點。在多次會談中,我們重申香港已準備就緒,能支持內地在國際舞台上擔當更重要的角色。
年內,本會繼續在不影響投資者保障的原則下,配合市場發展及產品創新。
交易所買賣基金
根據市場調查,香港不論以市值或成交額計都是亞洲第二大ETF市場。年內,本會認可了11隻ETF,令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獲證監會認可的ETF總數增至72隻,總市值達886億美元,較上年度的643億美元上升38%。在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在香港上市的ETF的總成交額為839億美元,較上年度的648億美元上升29%。
中國A股ETF繼續是最受香港投資者歡迎的ETF。根據市場數據,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香港共有24隻ETF追蹤A股指數的表現,其平均每日成交額約佔ETF總成交額的67%。
以下是香港ETF市場年內取得的進展:
- 我們於2010年5月認可首隻由內地保險集團的香港資產管理附屬公司管理的ETF,並於2010年7月認可首隻由內地基金管理公司的同類香港附屬公司管理的ETF。
- 我們於2010年12月認可首隻由韓國投資及證券集團的香港資產管理附屬公司管理的ETF。
- 2010年12月,我們認可首隻由香港資產管理公司管理並在本地保險庫儲存實物黃金的黃金ETF。
- 2010年12月,第四隻香港ETF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跨境上市。
其他零售投資產品
為維持香港市場的競爭力,我們亦配合零售投資產品的發展。我們在年內:
- 認可209項集體投資計劃,令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的集體投資計劃總數增至2,594項;
- 就銷售予公眾的非上市結構產品而言,認可84份銷售文件及廣告;及
- 批准香港交易所推出恒生指數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的股息點指數期貨合約。這類產品除可讓投資者用作對沖股息風險外,亦鼓勵市場參與者在交易所而非在場外買賣股息衍生產品,藉以提升交易透明度。香港交易所於2010年11月1日推出股息點指數期貨合約。
推動市場增長的措施
年內,我們完成了證券市場無紙化建議運作模式的公眾諮詢,並已在2010年9月發表諮詢總結。有關建議普遍獲得市場支持,我們現正與香港交易所及證券登記公司總會有限公司研究運作模式的細節,並與政府合作進行必需的修例工作。
香港交易所年內認可了法國、意大利、巴西、馬恩島、日本及美國加州共六個海外司法區,接納當地註冊的公司在聯交所上市,使《上市規則》認可的海外司法區總數增至16個(不包括中國內地、百慕達及開曼群島即三個早已根據《上市規則》獲認可的司法區)。之後,一家在巴西註冊成立的公司得以來港作第二上市,這是當地首家來港上市的公司,也是首隻以香港預託證券形式上市的公司。
同時,我們亦建議修訂法例,在指明證券交易所及指明期貨交易所名單內加入若干位於巴西、印度及內地的交易所,以擴大離岸基金進行期貨交易可享有的稅務豁免範圍。
年內有多家公司以介紹形式上市。為此,我們與香港交易所及市場參與者在有關公司上市初期作出增加流通量的安排,並由香港交易所網站提供相關資訊,以免出現如之前一些同樣以介紹形式上市的公司般股價大幅波動的情況。
我們批准香港交易所在2011年3月及2012年3月,分兩階段延長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的交易時段。新安排旨在延長香港交易所與內地交易所之間重疊的交易時間,以更有效地探索內地相關證券的價格,同時亦收窄香港交易所與區內競爭對手的交易時間差距,以加強香港交易所的競爭力。我們一直密切監察市場在這兩個階段延長交易時段的實施情況。
年內,我們亦批准多項《上市規則》修訂,其中包括:
- 設立新框架使內地發行人可按內地會計準則擬備財務報表,而內地審計公司則可按內地審計準則向該等發行人提供服務;
- 發表新規則及指引,說明從事天然資源業務的上市申請人及上市發行人應向投資者及股東提供的資料;及
- 修訂適用於關連交易的規則及簡化發行人發出通函及上市文件的規定。
我們批准了來自海外交易所的四宗自動化交易服務申請,令截至2011年3月底獲認可的自動化交易服務供應商總數增至23家。此外,由2010年10月1日起,我們將證券、期貨及期權合約的交易徵費削減25%,為市場降低交易成本。
我們時刻密切監察證券及期貨市場所涉及的風險。為確保可就突發事件作好準備,我們訂有市場應變計劃,詳列一旦發生影響香港市場的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
我們的其他工作包括簡化監管規定及免除不必要的限制或要求。
證監會電子服務網站
我們繼續拓展及提升證監會電子服務網站的服務範圍及功能,使持牌人能夠更有效地以電子方式與本會溝通。年內,電子服務網站增設繳付年費及查取付款資料的功能。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約95%的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及約90%的持牌人士已啟用電子服務網站戶口。我們將繼續提升該網站的功能,預計於2011年第三季可供業界在網上提交牌照申請。
推動市場發展
年內,我們處理了101宗後償貸款申請,並向若干中介人授予以下涉及《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的修改,為有關中介人的業務運作提供方便:
- 向某投資銀行集團旗下的持牌法團採納第三者結算模式提供便利;
- 使某持牌法團可根據中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計劃在內地進行投資;及
- 向三家持牌法團所進行的莊家活動及/或與其控股公司所作出的若干背對背安排提供便利。
此外,本會網站由2010年9月起登載保薦人名單,方便公眾確定哪些公司已獲准擔任保薦人及合規顧問。
事後審閱新制度
事後審閱制度於2010年6月25日生效,業界此後可發出若干關乎收購事宜的例行公布,而無須事先向證監會呈交以徵求意見。此舉有助減輕發出這類公布的一方的合規成本及負擔,以及加強當中相關各方及專業人士的自律精神。同時,我們亦對《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作出若干整理式的雜項修訂。
整體而言,市場從業員均能夠遵照我們的規範性指引及遵守新制度的規定。我們將繼續監察這方面的合規情況,以考慮在事後審閱清單中加入其他無須在公布前呈交證監會審閱的例行公布類別。
鼓勵減少使用上市招股章程印刷本
由2011年2月起,所有申請將股份或債權證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可派發紙張申請表而無須附上招股章程印刷本,但須在網上刊載招股章程。至於申請將證監會認可集體投資計劃在聯交所上市的發行商,亦享有類似安排。以上措施旨在提高市場效率及支持環保,在本會與聯交所進行的公眾諮詢中,相關建議亦普遍獲得市場、公眾、專業人士及一環保團體支持。
其他簡化措施
我們在2010年6月批准香港交易所提出的規則修訂,以簡化就證券產品委派莊家設施的程序,從而精簡為新產品增加流通量的手續。
為減輕上市申請人及發行人不必要的負擔,本會與聯交所建議簡化招股章程及發行人通函披露物業估值資料的規定,並聯合諮詢公眾意見。諮詢已於2011年2月結束,我們目前正研究所接獲的意見,並計劃在2011年發表諮詢總結。
向業界人士發牌
我們投放了不少資源處理牌照申請,這是由於環球金融危機後申請數目曾一度下跌,但在年內已大幅回升所致。來自本地及海外中介人的牌照申請大幅增加,令截至2011年3月31日的持牌人總數創下38,579名的新高。
對沖基金業於年內也有所擴展,截至2011年3月止,持牌對沖基金經理及顧問公司的數目增加了19%至326名,打破了歷年來的紀錄,可見香港憑藉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能為業界提供有利的營商環境。
為確保監管方針與國際標準看齊,我們致力與海外監管機構加強合作。具體來說,我們繼續參與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國際證監會組織)及支付及結算系統委員會等制定國際準則的組織轄下多個專責小組及委員會的工作:
- 國際證監會組織場外衍生產品監管專責小組及場外衍生產品監管機構論壇─就場外衍生產品的監管制訂一致的國際標準,讓監管機構可以就場外衍生產品中央結算對手及交易資料儲存庫互相合作、交流意見及分享資訊;
- 支付及結算系統委員會與國際證監會組織共同成立的金融市場基礎建設原則督導委員會─檢討國際標準以強化核心金融基礎設施,包括交收設施、付款系統及中央結算對手;
- 國際證監會組織不受監管金融市場及產品專責小組─研究不同方案以提升不受監管的金融市場及產品(特別是證券化產品及信貸違約掉期市場)的透明度及加強監察,從而提高投資者對這些市場的信心及市場質素。工作小組去年發表建議,並於2011年3月就證券化建議的實施情況發表調查報告;
- 國際證監會組織商品期貨市場專責小組─因應二十國集團就增加商品衍生產品市場(尤其是石油衍生產品)的透明度、加強規管及監察而發出的指令,制訂進一步的措施;
- 國際證監會組織監管第二市場常設委員會─加強識別各類監管事宜,包括邀請業界參與有關工作。該委員會最近進行多項與市場科技發展有關的研究,例如高頻交易、電子直達市場安排及黑池交易等;及
- 國際證監會組織監管市場中介人常設委員會─由證監會中介團體監察科高級總監擔任主席;該常委會已完成檢討國際間有關客戶資產保障及破產的制度,現正研究適用於證券業的全球資本標準及中介人須遵守的產品合適性規定。
證監會行政總裁代表香港參與金融穩定委員會轄下標準執行常設委員會的工作,並應委員會的邀請率領由金融穩定委員會成員機構的專家所組成的檢討小組,對意大利進行同儕檢查。該小組於2011年2月發表檢討報告,當中載述對意大利七項主要金融業準則的檢討結果,並列出可能關乎其他司法區的事項,以供金融穩定委員會考慮。
為確保本地對沖基金業可繼續為歐洲聯盟(歐盟)市場的投資者提供服務,我們與政府合作,就歐盟的另類投資基金經理監管指令向歐洲委員會提供意見。
我們與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了第二次諒解備忘錄會議,討論香港及台灣證券市場的發展及其他監管事宜。
本會定期發表專題刊物,向業界闡述最新的監管發展及合規事宜。《執法通訊》重點講述本會一些重要的執法行動,提醒市場人士及投資者注意。至於與收購活動有關的事宜,我們繼續發表《收購通訊》及檢討《應用指引》,就執行人員的監管常規提供更多指引。另外,《雙重存檔簡訊》則提醒市場人士有關擬備上市申請的重要事項。
我們每半年進行香港證券業財務回顧,提供有關證券交易商及證券保證金融資人的主要統計資料,同時概述聯交所參與者的財務表現。
我們在2010年6月發表《業界人士意見調查》的主要結果,該項調查旨在加深了解業界及相關人士的需要,及協助本會進行工作規劃。調查結果令人鼓舞,我們隨機邀請業界人士就他們對證監會的滿意度給予評分,當中有76%”滿意”或”非常滿意”本會的工作,另有73%滿意本會的工作效率及員工質素。
2010年7月,我們公布年度《基金管理活動調查》的結果,當中顯示香港的基金管理業務合併資產在2009年底增至86,070億元,較上年度增加45.4%。這肯定了香港能夠為全球投資者提供平台,方便他們在區內作出投資,而與內地有關的公司也可透過香港了解環球投資慣例。
本會在2011年3月發表《證監會持牌基金經理/顧問的對沖基金活動調查報告》,講述香港對沖基金業的最新發展。截至2010年9月30日,在香港管理的對沖基金資產總額達632億美元,相當於2004年水平的七倍。該調查是因應國際證監會組織統籌的一項資料搜集工作而進行,旨在識別潛在的系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