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賠償基金委員會報告書

委員會的委員現呈交周年報告及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的財務報表。

本基金的設立

本基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XII部的規定在2003年4月1日設立。

財務報表

本基金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盈餘及於該日的事務狀況,載列於第102頁至第115頁的財務報表內。

委員會的委員

委員會在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本報告的日期為止的委員包括:

雷祺光先生(主席)
葛卓豪先生(2010年4月1日退任)
郭慶偉先生,BBS,SC(2010年12月31日退任)
張灼華女士
葉志衡先生(2010年4月1日獲委任及2011年3月31日退任)
周家明先生,SC(2011年2月15日獲委任)
戴志堅先生(2011年4月1日獲委任)

合約權益

在財政年度終結時或在財政年度內任何時間,並不存在任何以本基金作為訂約方及由本基金委員佔有重大權益的重要合約。

核數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現依章告退,惟符合資格並願意應聘連任。委員會將在即將舉行的投資者賠償基金委員會會議上,提呈再度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基金核數師的決議案。

承委員會命

雷祺光

主席

2011年5月20日

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我們已審計列載於第102頁至第115頁投資者賠償基金(該基金)的財務報表,此財務報表包括於2011年3月31日的財務狀況表,截至該日止年度的全面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會計政策概要及其他附註解釋資料。該基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I部的規定設立。

證監會就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證監會董事須編製公平地反映真實情況的財務報表。證監會董事須負責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布的《國際財務匯報準則》編製公平地反映真實情況的財務報表,以及落實其認為編製財務報表所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

核數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計對該等財務報表作出意見。我們僅向證監會作出報告。除此以外,我們的報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們概不就本報告的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負責或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該等準則要求我們遵守道德規範,並規劃及執行審計,以合理確定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任何重大錯誤陳述。

審計涉及執行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所載金額及披露資料的審計憑證。所選定的程序取決於核數師的判斷,包括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在評估該等風險時,核數師考慮與有關實體編製公平地反映真實情況的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適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有關實體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亦包括評價董事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的合適性及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

我們相信,我們所獲得的審計憑證能充足和適當地為我們的審計意見提供基礎。

意見

我們認為,該等財務報表已根據《國際財務匯報準則》真實而公平地反映該基金於2011年3月31日的事務狀況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盈餘和現金流量。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香港中環
遮打道10號
太子大廈8樓

2011年5月20日

全面收益表

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單位:港元)

  附註 2011
$’000
2010
$’000
收入      
 投資收入淨額 5 88,837 154,796
 匯兌差價 1,695 1,733
 收回款項 4,569 1,345
    95,101 157,874
支出      
 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的支出 7 4,157 4,165
 賠償(回撥)/支出 8 (218) 363
 核數師酬金 95 86
 銀行費用 770 755
 專業人士費用 3,239 2,975
    8,043 8,344
年度盈餘及全面收益總額   87,058 149,530

第106頁至第115頁的附註是本財務報表整體的一部分。

財務狀況表

財務狀況表

於2011年3月31日(單位:港元)

  附註 2011
$’000
2010
$’000
流動資產      
 按公平價值訂值納入損益帳的金融資產
 – 債務證券 9 1,608,583 1,517,803
 – 匯集基金 9 224,824 184,523
 未交收的交易的公平價值調整   15 -
 應收利息 17,823 16,371
 來自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的應收款項 128 261
 銀行定期及通知存款 10 189,486 150,452
 銀行現金 10 12,467 102,283
    2,053,326 1,971,693
流動負債      
 賠償準備 8 150 5,656
 應付帳項及應計費用   983 895
 未交收的交易的公平價值調整   - 7
    1,133 6,558
流動資產淨值   2,052,193 1,965,135
資產淨值   2,052,193 1,965,135
由以下項目構成:
賠償基金  
來自聯合交易所賠償基金的供款 11 994,718 994,718
來自商品交易所賠償基金的供款 11 108,923 108,923
累積盈餘 948,552 861,494
    2,052,193 1,965,135

於2011年5月20日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核准並許可發出,並由下列人士代表簽署:

方正 韋奕禮
證監會主席 證監會行政總裁

第106頁至第115頁的附註是本財務報表整體的一部分。

權益變動表

權益變動表

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單位:港元)

  來自聯合交易所
賠償基金的供款
$’000
來自商品交易所
賠償基金的供款
$’000
累積盈餘
$’000
總計
$’000
於2009年4月1日的結餘 994,718 108,923 711,964 1,815,605
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 149,530 149,530
於2010年3月31日及2010年4月1日的結餘 994,718 108,923 861,494 1,965,135
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 87,058 87,058
於2011年3月31日的結餘 994,718 108,923 948,552 2,052,193

第106頁至第115頁的附註是本財務報表整體的一部分。

現金流量表

現金流量表

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單位:港元)

  2011
$’000
2010
$’000
營運活動所引致的現金流量    
 年度盈餘 87,058 149,530
 投資收入淨額 (88,837) (154,796)
 匯兌差價 (1,695) (1,733)
 來自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的應收款項的減少 133 216
 賠償準備的減少 (5,506) (2,376)
 應付帳項及應計費用的增加 88 94
用於營運活動的現金淨額 (8,759) (9,065)
投資活動所引致的現金流量    
 購入債務證券 (509,650) (1,158,241)
 出售或贖回債務證券 409,036 1,220,937
 出售股本證券 968 733
 所得利息 57,623 62,260
(用於)/源自投資活動的現金淨額 (42,023) 125,689
現金及等同現金項目的(減少)/增加淨額 (50,782) 116,624
年度開始時現金及等同現金項目 252,735 136,111
年度終結時現金及等同現金項目 201,953 252,735

現金及等同現金項目的結餘分析:

  2011
$’000
2010
$’000
銀行定期及通知存款 189,486 150,452
銀行現金 12,467 102,283
201,953 252,735
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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