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中介人參與收市後期貨交易,以及考慮到主要海外期貨市場處理收市後交易的做法,證監會將接受中介人將收市後時段執行的交易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成交單據、戶口結單及收據)規則》而準備的成交單據、戶口日結單及月結單中報告為T+1交易。提供收市後期貨交易服務及擬在成交單據、戶口日結單及月結單內將收市後時段執行的交易報告為T+1交易的中介人,應相應地通知他們的客戶。
問1 : 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將開設在正常交易時段(“正常時段”)結束後的收市後交易時段(“收市後時段”)。 根據期交所收市後期貨交易的運作模式,所有於收市後時段執行的交易,會在結算所被登記為下一日的交易(“T+1交易”),並與該下一個交易日正常時段內所執行的交易一起結算。在這情況下,中介人可否在成交單據、戶口日結單及月結單中把該等於收市後時段執行的交易報告為T+1交易?
最後更新日期: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