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我們認為,凡該等行動僅屬行政程序、不涉及實益擁有權轉變,及在整個過程中有關客戶證券已按照《客戶證券規則》第5(1)條的規定妥善存放或登記,則不必取得客戶的常設授權。
問1 :
中介人是否必須取得客戶的常設授權,然後才可將存放於該中介人保管庫的客戶證券(以有聯繫實體名稱登記的現貨股票)轉移/發送予:
- 香港結算,作交易/交收用途;或
- 股份過戶登記處,以代表客戶採取企業行動(如因合併、收購、股份拆細/股份合併而需將舊有股票轉換成新股票);及
反之亦然?
最後更新日期: 200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