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Sigama Capital Management |
類別: | 無牌公司 |
備註: | 該公司於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辦事處及郵遞地址已經停止使用, 但本會相信該公司在日本及泰國尚有辦事處或郵遞地址。 泰國曼谷刑事法院於2004年6月10日將7名於泰國非法從事鍋爐室活動的人士定罪。 該7名人士運作的鍋爐室名字為 The Brinton Group, Sigama Capital Management, Lincoln Financial及e.go Trade Incorporated。有關詳情可參閱泰國證監會於2004 年6月10日發出的簡報 SEC News Release No.42/2004。 |
首次登載日期: | 2000年11月2日 |
註: 無牌公司往往採用與合法公司相若的名稱,令投資者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