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通知、匯報及其他規定
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須遵守持續通知、匯報及其他規定。
領有牌照後適用的申請、通知及其他表格
領有牌照後適用的表格
如要透過WINGS遞交《證券及期貨條例》第V部及/或《打擊洗錢條例》第5B 部第3分部所述在領有牌照後適用的申請、通知書及周年申報表,便須採用以下連結中的相關適用電子表格。
請按此。
匯報嚴重違規及不合規事件
以下連結將直接載入一個適用於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12.5段及《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第8.2、16.7(b)至16.7(g)段匯報嚴重違規及不合規事件的網上通報平台。
請按此。
財務申報表
如要透過WINGS遞交《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第56條、《打擊洗錢條例》第53ZSC(1)條和附表3F第2(1)(b)條以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第6.5段所規定的申報表,便須採用以下電子表格。
請按此。
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
如要透過WINGS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56條(經《證券及期貨(帳目及審計)規則》(《帳目審計規則》)第3(1)及3(3)條進一步闡明)及《打擊洗錢條例》第53ZSC(1)條(經《打擊洗錢條例》附表3F第2(c)及3(c)條指明)的規定向證監會遞交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便須採用以下電子表格。
請按此。
有聯繫實體的客戶資產的分析(供有聯繫實體使用)
如要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56條、《帳目審計規則》第3條以及《打擊洗錢條例》第53ZSC(1)條和附表3F第3(b)條的規定向證監會遞交有聯繫實體的客戶資產的分析,便須採用以下表格。該表格應以實體表格的形式來填寫及遞交。
請按此。
審計問卷
如要遞交審計問卷以協助證監會履行監督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職能,便須採用以下表格。證監會要求核數師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財政年度完結後四個月內,呈交審計問卷。該表格應以實體表格的形式來填寫及遞交。
請按此。
最後更新日期: 202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