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
2019年,證監會進行了一項覆蓋整個行業的調查,以了解持牌資產管理公司及主要的機構資產擁有人在投資和風險管理流程、投資後擁有作業手法、以及披露方面如何及在何等程度上考慮到環境、社會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簡稱ESG)風險,尤其是與氣候變化相關的風險。證監會在2019年12月發佈了相關調查結果。
2021年8月,證監會發表《有關基金經理管理及披露氣候相關風險的諮詢總結》,並公佈修訂《基金經理操守準則》,規定基金經理須在其投資及風險管理流程中考慮氣候相關風險,並須作出適當的披露。證監會亦發出了一份通函,列明適用於所有基金經理的基本規定(涵蓋管治、投資管理、風險管理及披露),以及適用於大型基金經理的進階標準。
2021年10月,證監會舉辦了基金經理管理及披露氣候相關風險網上講座。
ESG基金
2019年4月,證監會發出了《致證監會認可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 - 環境、社會及管治基金》,以提升ESG基金的披露(包括可比性以及透明度)。
2021年6月,證監會發出了新的《致證監會認可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 - 環境、社會及管治基金》,取代2019年4月的通函。就《證監會有關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及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的手冊》的要求對於在投資過程中考慮氣候變化、綠色、ESG、或可持續因素的證監會認可基金的適用性,該通函列明了證監會的期望。
在2022年3月和2023年1月,證監會就ESG基金舉辦了業界研討會。
教育及培訓
在2021年6月,證監會就有關優化適用於中介人及個人從業員的勝任能力框架的建議,發表諮詢總結,包括將ESG納入為《持續培訓的指引》內持續培訓的其中一個相關課題。經修訂的指引於2022年1月實施。
綠色金融是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簡稱投委會)的一個主要工作範疇。投委會透過投資者教育、外展活動及研究項目來提升技能培訓和促進公衆對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關注。在2019年3月,投委會發布ESG與可持續金融的專題網頁,為零售投資者提供產品、市場及監管的資訊,並介紹風險與機遇以提高他們的關注和協助他們作出更有根據的決定。ESG和可持續金融的教育資訊透過不同渠道發出,包括投委會的線上和社交網絡平台、宣傳活動、講座及新聞活動。投委會定期進行《香港零售投資者研究調查》,通過不同的問題,衡量投資者就綠色金融和ESG投資方面的興趣、知識水平以及參與度。
2023年1月,證監會為逾百名大學生舉辦名為“香港的環球可持續金融方針”的培訓研討會, 冀讓年青一代了解可持續金融領域的監管和市場發展。培訓研討會為參加者介紹本港以至全球在資產管理、企業披露、投資產品、壓力測試及分類目錄方面的監管措施。
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
2023年10月,證監會宣布支持和提倡為在香港提供產品及服務的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制訂一套操守準則供其自願遵守。該自願操守準則經由一個業界領導的工作小組制訂,即香港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自願操守準則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並由國際資本市場協會擔任該工作小組的秘書。詳情可參閱國際資本市場協會發布的該工作小組的職權範圍和參與者名單(只備有英文版本)。
2024年10月,證監會歡迎由工作小組發布的一套自願操守準則。自願操守準則在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結束後成功定稿,並以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建議的國際最佳作業手法作為藍本,以確保準則與其他主要司法管轄區引入的要求互通和保持一致。已同意遵從該準則的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將需公開一份自我評核文件,並在當中說明它們為遵守該準則的原則而採取的方針和行動。該文件亦將刊載於自願操守準則的網站。
2024年11月, 證監會高層人員與超過200名金融業界人士聚首一堂,共同見證香港自願操守準則的發布。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在主題演說中,鼓勵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遵從自願操守準則,並提倡各資產管理公司採用該套準則,以便它們進行盡職審查和持續評估。本會亦在同一週,就資產管理公司聘用第三方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時進行盡職審查提供監管指引。
最後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