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有關條例的法例修訂
所更新之條例 |
憲報 |
摘要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諮詢文件 |
諮詢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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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條例 |
2002年第5 號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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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106 號法律公告釋義及通則條例 |
2002年第106 號法律公告 |
相應修訂: 廢除378(3)(f)(iv)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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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10)令 |
2002年第226 號法律公告 |
將附表10第2部份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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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8)令 |
2002年第231 號法律公告 |
將附表8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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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法律改革及修訂 (雜項規定)條例 |
2003年第14 號條例 |
在附表1 第1 部第1 條中,廢除“廉政專員” 的 定義而代以指依據《廉政公署條例》(第204 章) 第5 條擔任廉政專員職位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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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公司(修訂) 條例 |
2003年第28 號條例 |
相應修訂: 第51(3) 條 “訂明事件”的定義(b) 段 中,廢除“法定聲明”而代以“符合指明格式的陳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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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更正錯誤令 |
2004年第29 號法律公告 |
對第409條作出字眼上的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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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障計劃條例 |
2004年第7 號條例 |
就條例第12部份、第87 條、第243 條、第378(2)條作出修改。亦對證券及期貨(投資者賠償—申索)規則第4 條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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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 |
2004年第23 號條例 |
就條例第23條、第174(2)(a)條、第175條、第378(3)(g)(ii)(A)條、附表1附表5、附表7作出修訂 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 規則第3(b)(i) 條及證券及期貨(雜項) 規則第5(1)(a) 條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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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公司(修訂)條例 |
2004年第30 號條例 |
就條例第103 條、第175條、附表1第1 部的第1 條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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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 |
2005年第10號條例 |
就條例第100 條、第313條、第344條、第347條、附表1及附表3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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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5)公告 |
2005年第197 號法律公告 |
就附表5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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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 |
2006 年第15 號條例 |
就條例第11(1) 條、第15(2)(b)條、第240(4)條、附表1及附表2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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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匯報局條例 |
2006 年第18 號條例 |
就條例第257(1)條及第378(3)(f)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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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司( 修訂)條例 |
2010 年第12 號條例 |
就條例第397條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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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5)公告 |
2011年第28號法律公告 |
就附表5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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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證券及期貨和公司法例(結構性產品修訂)條例 |
2011年第8號條例 |
就條例第102 - 108及111條、第182條、第213條、第379條、第392條、第407條、附表1、附表8及附表10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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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 |
2011年第15號條例 |
就條例第130條、第180條、第378條及附表1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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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證券及期貨( 修訂) 條例 |
2012年第9號條例 |
加入第XIVA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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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 |
2012年第94號法律公告 |
就條例附表1第2及第3部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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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司條例 |
2012年第28 號條例 |
相應修訂: 《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5、7、8、10,《證券及期貨(發牌及註冊)(資料)規則》,《證券及期貨(雜項)規則》,《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規則》,《證券及期貨(徵費)規則》,《證券及期貨(投資者賠償徵費)規則》,《證券及期貨(職能的轉移-投資者賠償公司)令》,《證券及期貨(職能的轉移-聯交所)令》,《證券及期貨(費用)規則》,《證券及期貨(披露權益 除外情況)規則》的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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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證券及期貨( 修訂) 條例 |
2014年第6號條例 |
該修訂條例就規管場外衍生工具交易而對《證券及期貨條例》作出修訂 -- 匯報、結算、交易及備存紀錄責任, 金融管理專員的調查權力及其採取的紀律行動; 亦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第III部的保障作出修訂。 關於電子提交、市場失當行為罪行作出交出令的修訂於該修訂條例的第4及第5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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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14 年證券及期貨( 修訂) 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
2016年第27號法律公告 |
2014 年證券及期貨( 修訂) 條例該等條文實施的日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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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無紙證券市場修訂)條例 |
2015年第5號條例 |
該條例就《證券及期貨條例》作出修訂 (尤其是於《證券及期貨條例》加上第IIIAA部), 以利便在香港設立和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 就公司條例及其他條例的相關修訂於該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無紙證券市場修訂)條例的第3及第4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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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 |
2015年第12 號條例 |
相應修訂: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29, 179, 180, 308, 378, 381條, 附表1及附表5作出相應修訂 亦對《證券及期貨(投資者賠償-申索)規則》及《證券及期貨(保險)規則》作出相應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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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證券及期貨( 修訂) 條例 |
2015年第19號條例 |
該修訂條例關乎印刷本牌照及註冊證明書、《證券及期貨(發牌及註冊)(資料)規則》、《證券及期貨(雜項)規則》、《證券及期貨(費用)規則》、《證券及期貨(徵費)令》、亦關乎就向香港以外地方的規管者提供監管協助,以及認可交易所披露資料而作出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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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修訂) 條例 |
2016年第4號條例 |
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條中輕微罪行的定義作出相應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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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 |
2016年第59法律公告 |
就有關條例之附表一作出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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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修訂) 條例 |
2016年第14號條例 |
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0及51條作出相應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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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證券及期貨(修訂) 條例 |
2016年第16號條例 |
就條例第36, 56 及103條作出修改並加入第IVA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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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處置機制) 條例 |
2016年第23號條例 |
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條, 第307B條, 第310條, 第341條, 第378條, 第381B條, 附表1第1部及附表2作出相應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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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修訂)條例 |
2018年第4號條例 |
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30條, 第180條, 第378條, 第381B條, 附表1作出相應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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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條例 - 條文來源表
該條文來源表(以Acrobat檔案下載)顯示出新條例內各項條文是取材自舊有法例中哪些條文,同時載有藍紙條例草案內相等條文(包括委員會審議階段新增條文)的條目。
過渡安排資料
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及背景文件
文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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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刊物-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 (PDF檔案) | 2000年12月 |
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摘要 (PDF檔案) | 2000年11月 |
《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諮詢文件 (PDF檔案) | 2000年4月 |
《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白紙草案 (PDF檔案) | 2000年4月 |
建議制定的《證券及期貨條例》概覽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有關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目標、權力及職能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有關投資要約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發牌制度的檢討諮詢文件 (PDF檔案) | 1999年6月 |
就自動化交易系統及相關事宜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有關監管及調查上市公司及中介團體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有關干預權力及訴訟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有關證監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紀律處分權力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有關設立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設立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立法建議的簡介 (PDF檔案) | 1999年7月 |
1996/97 草擬及公眾諮詢文件
文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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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綜合條例草案草擬稿主要建議修訂》 | 1997年6月 |
《證券及期貨綜合條例草案草擬稿諮詢文件》 | 1996年4月 |
《證券及期貨綜合條例草案草擬稿》(只備有英文版) | 1996年7月15日 |
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的附屬法例的諮詢文件及諮詢總結
證券及期貨條例》獲賦予的條文 | 附屬法例 | 諮詢文件/結束諮詢 | 諮詢文件總結 | 與附屬法例有關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憲報版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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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III部 | ||||||
1. | 第 25(1) 條 | (職能的轉移 - 聯交所)令
前稱: (轉移職能予聯交所)令 |
開始:2002年5月6日 完結:2002年6月7日 |
2002年7月24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2. | 第 35(1) 條 | (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規則
前稱: (合約限額及須申報的持倉量)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28日 完結:2002年4月16日 開始:2003年9月17日 完結:2003年10月15日 |
2002年4月19日 | 2002年12月13日 2004年3月5日 《2004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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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規定指引 | 開始:2003年1月24日 完結:2003年2月25日 開始:2003年9月17日 完結:2003年10月15日 |
2004年3月2日 《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規定指引》的修訂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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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 36(1) 條 | (在證券市場上市) 規則 | 開始:2002年5月6日 完結:2002年6月7日 開始:2005年1月7日 完結:2005年3月31日 |
2002年7月24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4. | 第 80(1) 條 | (轉移職能 - 投資者賠償公司)令 | 開始:2002年3月28日 完結:2002年4月25日 |
2002年6月5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第 V部 | ||||||
5. | 第 116(5) 條 | (保險) 規則 | 開始:2002年6月26日 完結:2002年7月25日 |
2002年9月13日 | 2003年1月17日 | |
6. | 第 118(2) 條 | (槓桿式外匯交易) (仲裁)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28日 完結:2002年4月16日 |
2002年4月19日 | 2002年11月29日 | |
7. | 第 128(3)、135(3)、136(2) 及 397 條 | (發牌及註冊)(資料)規則》
前稱: (中介人資料) 規則 前稱: (持牌人及註冊機構)規則 |
開始:2002年7月19日 完結:2002年8月8日 開始:2001年11月16日 完結:2001月12月17日 |
2002年9月13日 2002月4月18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第 VI部 | ||||||
8. | 第 145(1) 條 | (財政資源)規則 | 開始:2002年6月14日 完結:2002年7月12日 |
2002年10月11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9. | 第 148(1) 條 | (客戶證券) 規則 | 開始:2001年4月12日 完結:2001年5月24日 |
2002年7月11日 | 2002年12月6日 | |
10. | 第 149(1) 條 | (客戶款項) 規則 | 開始:2001年4月12日 完結:2001年5月24日 |
2002年7月11日 | 2002年12月6日 | |
11. | 第 151(1) 條 | (備存記錄) 規則 | 開始:2002年2月15日 完結:2002年3月15日 |
2002年7月11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12. | 第 152(1) 條 | (成交單據、戶口結單及收據) 規則 | 開始:2001年9月28日 完結:2001年11月9日 |
2002年6月6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13. | 第 156(1) 及 397(1) 條 | (帳目及審計) 規則 | 開始:2001年12月21日 完結:2002年1月31日 |
2002年7月11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14. | 第 165(1) 及 397(1) 條 | (有聯繫實體 - 通知)規則
前稱: (有聯繫實體)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22日 完結:2002年4月19日 |
2002年5月30日 | 2002年12月6日 | |
第 VII部 | ||||||
15. | 第 170(3)(e) 及 397(1) 條 | ((賣空及證券借貸(雜項))規則
前稱: (賣空豁免及證券借出) 規則 |
開始:2002年5月24日 完結:2002年6月21日 |
2002年7月11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16. | 第 174(3)(d) 及 397(1) 條 | (豁除某等未獲邀約的造訪) 規則
前稱: (未獲邀約的造訪-豁免) 規則 |
開始:2001年10月19日 完結:2001年11月19日 |
2002年3月15日 | 2002年11月29日 | |
第 IX部 | ||||||
17. | 第 194(5) 及 397(1) 條 | (登記證監會紀律制裁命令)規則
前稱: (登記證監會的紀律處分命令)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27日 完結:2002年4月24日 |
2002年6月5日 | 2002年11月29日 | |
第 XI部 | ||||||
18. | 第 233(d) 條 | (上訴審裁處)規則* | ||||
19. | 第 226 及 233(b) 條 | (登記上訴審裁處命令)規則
前稱: (上訴審裁處 - 命令註冊)規則 |
參閱(登記證監會紀律制裁命令)規則諮詢文件 *第17項 |
參閱(登記證監會紀律制裁命令)規則諮詢文件總結 *第17項 |
2002年12月6日 | |
20. | 第 234 條 |
《2002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8)令》 前稱: (修訂附表8)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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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2002年8月5日 完結:2002年8月19日 |
2002年9月12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第 XII部 | ||||||
21. | 第 244(1) 條 | (投資者賠償-徵費)規則》
前稱: (投資者賠償 )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28日 完結:2002年4月25日 |
2002年6月5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22. | 第 244(1) 條 | (投資者賠償 - 賠償上限)規則
前稱: (投資者賠償 - 賠償限額)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28日 完結:2002年4月25日 |
2002年6月5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23. | 第 244(2) 條 | (投資者賠償-申索)規則
前稱: (投資者賠償 - 雜項條文)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28日 完結:2002年4月25日 |
2002年6月5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第 XIII部 | ||||||
24. | 第 264 及 269(b) 條 | (登記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命令)規則
前稱: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 命令註冊)規則 |
參閱(登記證監會紀律制裁命令)規則諮詢文件 *第17項 |
參閱(登記證監會紀律制裁命令)規則諮詢文件總結 *第17項 |
2002年12月6日 | |
25. | 第 282(1) 及 306(1) 條 | ((穩定價格)規則
前稱: (市場失當行為 (穩定活動的豁免))規則 |
開始:2002年2月8日 完結:2002年3月8日 |
2002年7月9日 | 2002年12月13日 2003年12月12日 (穩定價格)(修訂)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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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XV部 | ||||||
26. | 第 376(1)(b) 條 | (披露權益 - 除外情況) 規例
前稱: (權益披露 - 豁免) 規例 |
開始:2002年5月16日 完結:2002年6月8日 |
2002年7月12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27. | 第 377 條 | (權益披露 - 證券借貸) 規則 | 開始:2001年12月19日 完結:2002年1月26日 |
2002年7月12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認可地方公告 | ||||||
核准借出代理人名單 | ||||||
第 XVI部 | ||||||
28. | 第 393 條 | (集體投資計劃)公告
前稱: (購買黃金)公告 |
開始:2002年3月25日 完結:2002年4月22日 |
2002年6月3日 | 2002年12月6日 | |
29. | 第 394(1) 條 | (徵費)令 | 開始:2002年4月3日 完結:2002年4月30日 |
2002年6月5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30. | 第 394(5) 條 | (徵費) 規則 | 開始:2002年4月3日 完結:2002年4月30日 |
2002年6月5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31. | 第 395 條 | (費用) 規則 | 開始:2002年7月30日 完結:2002年8月24日 |
2002年9月16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 證 券 及 期 貨 (費 用) 規 則 》下 的 建 議 牌 照 費 用 諮 詢 文 件 | 開始:2002年3月8日 完結:2002年4月8日 |
2002年7月30日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32. | 第 397(1) 條 | (雜項條文) 規則 | 開始:2002年7月2日 完結:2002月7月26日 |
2002年9月12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33. | 第 397(1) 條 | (槓桿式外匯交易 - 豁免)規則 | 開始:2002年6月6日 完結:2002年6月26日 |
2002月7月11日 | 2002月11月29日 | |
34. | 第 397(1) 條 | (專業投資者)規則 | 開始:2002年2月1日 完結:2002年2月28日 |
2002月6月4日 | 2002月11月29日 | |
35. | 第 397(1) 條 | (認可對手方)規則 | 開始:2001年11月30日 完結:2001年12月29日 |
2002年4月23日 | 2002年11月29日 | |
36. | 第 397(1) 條 | (獲豁免的票據 - 資料)規則
前稱: (資料)規則 |
開始:2002年3月19日 完結:2002年4月16日 |
2002年4月19日 | 2002年11月29日 | |
37. | 第 398(6) 條 | (罪行及罰則) 規例 | 開始:2002年7月26日 完結:2002月8月16日 |
2002年9月13日 | 2002年12月13日 | |
第 XVII部 | ||||||
38. | 第 409 條 | 《2002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10)令》 | 不適用 | 不適用 | 2002年12月13日 | |
其他 | ||||||
39. | 《2002年公司條例(豁免公司及招股章程遵從條文) (修訂)公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2002年12月6日 | ||
40.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生效日期)公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2003年1月17日 | ||
41.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指定日期 - 廢除條例)公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2003年1月17日 | ||
42.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指定日期 - 聯交所賠償基金)公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2003年1月17日 | ||
43.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指定日期 - 期交所賠償基金)公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2003年1月17日 |
其他
日期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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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6日 | 《2002年公司條例(豁免公司及招股章程遵從條文)(修訂)公告》 |
2003年1月17日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生效日期)公告》 |
2003年1月17日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指定日期 - 廢除條例)公告》 |
2003年1月17日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指定日期 - 聯交所賠償基金)公告》 |
2003年1月17日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指定日期 - 期交所賠償基金)公告》 |
最後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