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府公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已於2024年3月1日推出,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本落戶香港。有關「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詳情,請瀏覽投資推廣署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網站。
在「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 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為其中一類獲許投資資產(歸屬獲許金融資產項下)。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包括:
- 由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第9 類受規管活動發牌的法團或註冊的機構管理的證監會認可基金(附註1);
- 由獲證監會就第9 類受規管活動發牌的法團或註冊的機構管理的證監會認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 由獲准許經營《保險業條例》(第41 章)附表1 第2 部所指定的類别C 業務的保險人發行的證監會認可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即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附註2); 及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 章)("該條例")註冊並由獲證監會就第9 類受規管活動發牌的法團或註冊的機構管理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附註1:指證監會依據《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認可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
附註2:指證監會依據《內部產品審批程序附加指引》認可的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
以下列表載有根據證監會紀錄為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產品的資料。
注意事項
- 證監會致力提供列表上所載資料。
- 請注意,從發行商收到的資料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登載於本列表中,而本列表或未能涵蓋所有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的最新資訊。若你對本列表有任何問題,可透過enquiry@sfc.hk以電郵向證監會查詢。
-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個別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的資料 (作為上述D項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除外),請瀏覽公開發售的投資產品列表(此網頁同時載有非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的資料)。
-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作為上述D項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個別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的資料,請瀏覽獲註冊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列表。
- 任何獲證監會認可的單位信託/互惠基金/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如未能提供產品資料概要,將不得繼續在香港向公眾推廣。產品的發行商可基於其他理由決定會否及何時開始或終止接受認購個別已獲證監會認可的產品。投資者如有疑問,應諮詢中介人或相關產品發行商。
- "#"號標記代表基金設有上市及非上市的單位/股份類別。
- "+"號標記代表基金不是獲認可於香港上市的交易所買賣基金。
- 就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而言,〈私人 / 公眾〉一欄所顯示的私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子基金是指該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子基金並無根據該條例第104條獲得認可。因此,除非該條例下的豁免適用,否則其不可在香港向公眾發售。
-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所屬的不同類型投資產品的機制,請瀏覽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的網站。
以下列表內的資料更新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