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牌照紀錄的印刷本
只有目前/過往持有牌照的人士可申請索取本身的牌照紀錄,若某公司以招聘或審查背景為理由向本會索取紀錄,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如欲索取牌照紀錄,須向本會遞交已簽署的申請文件正本,當中須註明以下資料:
- 全名(必須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
- 中央編號
- 香港身份證號碼
- 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
請將申請文件郵寄至:香港鰂魚涌華蘭路18號港島東中心54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我們會通知閣下親身領取牌照紀錄。請注意,如索取文件副本,或須繳付費用。
續辦牌照
一般而言,牌照(除設有期限的臨時牌照外)只會被暫時吊銷或撤銷才會失效。牌照持有人必須向證監會繳付年費及遞交周年申報表,否則其牌照會被暫時吊銷或撤銷。
最後更新日期: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