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以下簡稱互聯互通),豐富交易方式,提升交易便利度,促進兩地資本市場共同發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香港證監會)就推動大宗交易(非自動對盤交易)納入互聯互通機制達成共識,即境外投資者通過滬股通、深股通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境內投資者通過港股通參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非自動對盤交易。通過滬股通和深股通進行的大宗交易以及通過港股通進行的非自動對盤交易將同步開通。
下一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將指導兩地交易所及結算機構做好大宗交易(非自動對盤交易)涉及的業務、技術和監管安排的研究,充分徵求市場意見,制定實施方案。
實施細節和正式推出日期將由兩地交易所另行公佈。
特此公告。
完
最後更新日期: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