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5月27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以來,兩地監管機構在ETF納入互聯互通的準備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關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已準備就緒。
二、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已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涉及的跨境監管合作、投資者教育合作等安排達成共識,雙方將繼續做好ETF納入互聯互通投資者教育和投資知識傳播工作,加強執法合作,打擊各類跨境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維護互聯互通正常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兩地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及登記結算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互聯互通各項職責,組織市場各方有序開展ETF納入互聯互通相關業務。證券公司(或經紀商)應當遵守相關監管規定及業務規則,加強內部控制,防範和控制風險,做好投資者教育和服務,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投資者應當充分瞭解兩地市場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和實踐操作的差異,審慎評估和控制風險,理性開展互聯互通相關投資。
市場各方應抓緊做好啟動前的準備工作,確保ETF納入互聯互通順利實施。
特此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