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於2017年5月5日刊發披露權益具報的新訂明表格。該等新表格將會在強制性以電子方式提交第XV部具報於2017年7月3日生效後取代現有表格。即上市法團的大股東、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他們於上市法團的證券的權益的披露通知。
如觸發披露規定的事件在2017年7月3日或之後發生,送交存檔者必須使用新的訂明表格(新訂明表格載於以下“表格及指令於2017年7月3日生效”一欄),並透過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即將推出的新線上權益披露系統提交。由2017年7月3日起《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指的具報及報告必須透過線上權益披露系統以電子方式提交,不可再以專人送遞、郵遞、圖文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
表格及指令於2017年7月3日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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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 表格的名稱 | 表格 |
1 | 表格1 - 個人大股東通知 | |
表格1 - 個人大股東通知 | Excel | |
填寫表格1的指令及指示 | ||
2 | 表格2 - 法團大股東通知 | |
表格2 - 法團大股東通知 | Excel | |
填寫表格2的指令及指示 | ||
3A | 表格3A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上市法團股份權益 | |
表格3A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上市法團股份權益 | Excel | |
填寫表格3A的指令及指示 | ||
3B | 表格3B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相聯法團股份權益 | |
表格3B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相聯法團股份權益 | Excel | |
填寫表格3B的指令及指示 | ||
3C | 表格3C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上市法團債權證權益 | |
表格3C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上市法團債權證權益 | Excel | |
填寫表格3C的指令及指示 | ||
3D | 表格3D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相聯法團債權證權益 | |
表格3D - 董事╱最高行政人員通知 - 相聯法團債權證權益 | Excel | |
填寫表格3D的指令及指示 | ||
4 | 表格4 - 上市法團通知 - 調查報告的結果 | |
表格4 - 上市法團通知 - 調查報告的結果 | Excel | |
填寫表格4的指令及指示 |
從2017年7月3日起,將增設新的代號。代號清單可以在表格和相關表格的指令及指示中找到。你亦可以點擊此處獲取新代號清單。
最後更新日期: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