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合作
為維持嚴格的監管標準,我們與本港、內地及海外主要市場的監管機構透過商議涉及共同利益或須共同處理的事宜,促進有效的監管及執法合作。
透過參與金融穩定理事會及國際證監會組織等全球性論壇,本會在釐定證券監管的國際標準的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當中涵蓋各方面的證券監管政策,包括投資產品、執法、對中介人的監察、第二市場、上市監管、信貸評級機構及對沖基金。
監管機構的合作往往由簽署諒解備忘錄開始,務求以共同的方針處理執法及市場發展等事宜。多年來,我們與本地、內地及海外的監管機構簽訂了多項雙邊或多邊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