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就向香港公眾銷售的投資產品維持一套穏健的監管制度,並在認可投資產品的工作上扮演把關者的角色。我們監察獲認可及註冊的投資產品對證監會守則內的規定的遵守情況。我們的整體目標是發展香港成為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和基金的首選註冊地,為此我們亦制訂與監管資產管理業有關的政策,並實行促進市場發展及產品創新的措施。
主要職責:
- 制訂並執行有關投資產品認可及註冊的守則和指引,以促進市場發展及產品創新,同時亦對投資者維持適度的保障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認可及規管向公眾發售的投資產品
- 註冊及規管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 監察認可投資產品及獲註冊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資料披露和持續合規事宜
- 制訂與監管資產管理業有關的政策
最後更新日期: 2020年1月15日